杭锦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.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采购招标
详细内容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的规定,对杭锦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.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进行公开招标。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招标项目:
(一)杭锦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.5MW风电项目
(二) 本次招标内容:风力发电机组(一)总容量12MW
(三)工程建设地点:内蒙古能源杭锦伊和乌素风电场一期49.5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,风场位于杭锦旗政府所在地锡尼镇西北约112km,处于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交接处。
二、投标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, 且业
绩、信誉良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2、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。
3、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。
三、报名要求:
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:
1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
2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/组织机构代码证
3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4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
5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同时带副本原件)
6、银行资信等级复印件
7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
8、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,行业无许可证的需持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、强制认证、产品合格证等(同时带副本原件)
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,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,复印件概不退还)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:
1、公告时间:2008年5月20日-2008年5月27日
2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售标书时间:2008年5月20日到2008年5月27日(节假日除外)
3、地点:呼和浩特市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五、开标
1、投标文件的递交: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6月16日上午8:30-11:30(北京时间)之前递交到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。
2、开标时间:2008年6月16日下午14:30(北京时间)
地点:呼和浩特市
六 、投标保证金: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,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%(百分之二),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。(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电汇、银行汇票、或支票) ,不接收银行保函及承兑汇票。
七、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,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。
详情请与<<中国招标与采购网>>联系
联系人:李亮
电话:010-51095951 51095940
手机:135522281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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